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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受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合格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名称、数量、项目内容及需求、服务预算金额等:
1、招标项目的名称: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总部大楼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顾问服务。
2、数量:一项。
3、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4、服务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5、服务期限:项目启动后,自收到采购人书面法律服务通知之日起至新总部大楼投入使用之日止(以新总部大楼的开业经营作为投入使用的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
2、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20 年 4 17 日至2020年 4 23 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时间:2020 年 4 17 日至2020年 4 23 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 14:00时~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到现场填写登记表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登记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3楼)。
3、获取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分所投标的,提供总所授权书(加盖总所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3213630-802
4、鉴于全国疫情防控期间,有意投标者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期内,可通过电话邮寄登记资料形式进行登记购买,获取时间以邮寄发出日期为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2号2幢2楼,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3213630转802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5 12 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5 12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2号2幢2楼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13630转802
采购人名称: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五邑分公司
账 号:9440 0401 0001 1361 5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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