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交易编号:2020043
茂名市中医院 的 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 ,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茂发改社函〔2020〕765号、茂发改社〔2020〕310号 文核准。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920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42273.16万元。拟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106663.77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235205 ㎡,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183205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52000 ㎡。 1.1.1项目资金来源情况:通过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1.2工程建设地点为:站南片区光明小区(站南片区中德大道与甲子大道交叉口蟠龙山村东面); 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完毕止;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国家合格或以上 标准。 2、招标范围:茂名市中医院新院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前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 勘察设计阶段、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②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③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监理负责人不能担任超过两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注:正在担任上述情形的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以中标结果公示时间首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直接发包项目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为正在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 3.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显示正常登记。 3.5接受以监理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个,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 4、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自 2020 年 09 月09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www.gdmmggzy.com/),在网站JN江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 元,以及提交相关资料。 6.投标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3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开标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保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可不提供保函原件)。 6.4 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应按照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文件的要求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公共场所,现场设有防疫监测点,对不佩戴口罩,存在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予以劝离,或安排到临时安置点等候卫健部门派员妥善安置,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符新冠肺炎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或开标的,责任自负。 7、发布公告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定标时间: 7.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年 09月 09 日至 2020年 09 月 29 日; 7.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年 09 月 29日 08时 30 分; 截止时间: 2020年 09 月 29 日 09时 00 分; 7.3开标时间: 2020年 09 月 29 日 09时 00 分; 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开标室。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 招 标 人:茂名市中医院 地 址:茂名市油城五路七号大院 联 系 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86775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浦区科汇二街7号601、701房 联 系 人: 柯先生 联系电话:0668-2758398 监督部门: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668-2293023、0668-2280606 茂名市中医院 2020年09月09日 关于坚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上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项目工期紧迫性,做好已备案项目后续开评标工作。对进场申请项目,要充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项目实际,依法合理确定开标时间,有序做好项目进场工作。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参加开评标活动的相关人员在疫情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经审验通过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各方主体不得指派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其他不符合防疫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参加开评标活动;中、高风险、重点防疫地区的人员尽量减少流动,确需跨区的要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的可以参加,但须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三、评标活动要切实做好现场防护和自我防护,严格按照开评标场所疫情防控要求配合交易中心做好人员情况登记、健康检测等防控工作。专家抽取现场应减少人员聚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派出一名抽取人员到现场进行操作。 四、对进场出现发热症状人员一律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请遵照执行,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