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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一、项目编号:MB2D021161676359455455(招标文件编号:MB2D02116167635945545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莞市丰盛年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刘沙中路1号5号楼119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下浮率(%):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莞市丰盛年农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1、各类食材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二部分 各类食材采购内容要求”。
2、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食品配送情况进行评价,对质量屡次不合格的,将出具书面通知函以邮寄方式送达中标人,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东海、张军、黎伟峰、王海旭、李向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设置。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标委员会决定,推荐东莞市丰盛年农业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9-2805686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9-28056866-802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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