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风险管理的意见》(穗发改〔2021〕98号),现将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项目概况及社会稳定主要风险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龙穴岛最南端,北侧(上游)紧接在建的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建设4个20万吨级集装箱海轮泊位,码头岸线总长1880m;建设29个5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兼顾35艘3千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同时靠泊)和5个工作船泊位,码头岸线总长3526m(其中工作船泊位长200m),其中南侧821m岸线码头结构按靠泊1万吨级集装箱海轮设计;其余2705m岸线码头结构按靠泊5千吨级集装箱海轮设计。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880万TEU,其中20万吨级海轮泊位年通过能力为462万TEU,驳船泊位年通过能力为418万TEU。
图1 项目拟建地点示意图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的初步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立项、审批程序;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绿化迁移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对环境的环境影响;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513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