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时间:
2. 招标编号:SSCSHA11306509
3. 建设单位: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工程名称:现代展示服务大厦建筑设计
7. 工程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松湖花园以东、沁园路以南、行政中心主路以西、行政中心至松湖花园步行桥以北的区域。(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图)
8. 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为2.6亿元,建安费约2.2亿元(限额设计)。
9. 工程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4.0公顷,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包括地上21000平方米、地下9000平方米),其中综合展示包括规划展览与松山湖科技成果展示两部分,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智慧松山湖信息中心,包括交通、水电等信息化管理功能,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产业资源服务包括科技、金融、人才服务、法律咨询、科技项目申报、行业论证、会计事务所、电子商务、产权交易等功能,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10. 服务期限:
10.1 投标阶段设计周期为45个日历天(
10.2 中标后的设计周期如下:(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0.2.1 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10.2.2 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10.2.3 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10.2.4 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0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10.2.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1.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1.1 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申请;
11.2 本次招标可单独报名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必须为中国境外单位与中国境内单位的联合,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1.3 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必须满足其中一项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
11.4 中国境外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国内外同类型项目设计的优秀业绩与成功案例,同时必须与满足上述11.3的①或②项资格的境内设计单位联合;
11.5 投标申请人的属地认定:投标申请人以其提供的总部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文件注册地为准;
12.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3.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1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15. 投标申请书递交:
15.1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
15.2投标申请书递交地址: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一室
15.3 投标申请书递交方式: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投标申请书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送达递交地址,逾期送达的投标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4收件联系人:刘晓青(13826464267)
16.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 人:刘晓青(13826464267)、朱昕华(13560344559)
联系电话:020-87582482、87597109转807、626
传真:020-87562532
电邮:idc@wangtat.com.cn
17. 保证金金额:60000元
18.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 其它情况说明:
19.1 招标人将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五名专家成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申请书进行评审。
19.2 专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投标资格审查合格检查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是否合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两个环节:首先,对所有投标申请文件进行必要性合格条件检查;然后,对满足必要性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查,详细资格审查综合得分达到60分或以上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个应当重新招标;
(2)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5个或以上的,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
19.3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的正式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转帐、电汇;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详见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dgzb.com.cn—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标人办事指南—附件4:投标保证金收退指南)】
19.4 正式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限报送 1个投标方案。最终由组织单位依法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三个中标候选方案。评标结束后,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将上报市政府以确定下一步设计的实施方案。被确定为实施方案的投标人,将获得本项目后续设计服务。
19.5 经评定为有效方案并且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每家将获得招标人支付的投标成本补偿费35万元人民币(含税金)。
19.6 中标人将获得本次国际招标范围的下一步设计工作,将与招标人签署合作合同。中标人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规定计取,专业系数取1.0,复杂程序系数取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0,暂定为65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含支付招标代理的费用10万元人民币。最终设计费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概算为计费额进行结算,该费用已包含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报建、修改等费用,及相应的税费以及全过程设计单位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的投标成本补偿费将在首期设计费中扣除。
19.7 本次国际招标的中标人,如之前未曾在东莞市住建局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的,需在确定中标人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住建局办理登记备案(若中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的境内设计单位办理登记备案)。详细办理流程可查询东莞建设网(网址:http://www.dgjs.gov.cn/—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一般业务第18项“建筑行业企业、中介机构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手册”)。(受理咨询机构:市住建局技术科 电话:0769-22630278)。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