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11年6月9日发出的《佛山市三水区新汽车客运站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赛》竞赛公告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竞赛公告中的“五、竞赛报名方式”中“1、资格要求”的第(3)点原文:“境外(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内外类似汽车站建筑设计经验,获得过优秀设计奖项的单位优先;境外设计单位不能单独参赛,必须与国内符合上述第(2)点的设计单位联合参赛,并在后续设计阶段进行合作设计;”现更改为:“境外(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内外类似汽车站建筑设计经验,获得过优秀设计奖项的单位优先。”
原竞赛公告中的“五、竞赛报名方式”中“1、资格要求”的第(4)点原文:“以联合体的形式参赛的各方设计单位都应满足上述第(1)(2)(3)项的要求。”现更改为:“本次竞赛接受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独立报名或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设计联合体只接受一家境内设计单位与一家境外设计单位进行联合,并且联合体的各方设计单位都必须满足上述第(1)(2)(3)项的要求。”
竞赛组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竞赛组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