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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建筑方案设计及概念性城市设计国际招标

发布时间:2012.03.30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建筑方案设计及概念性城市设计国际招标

发布日期:2012-03-30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44040120120329023SJ

项目名称

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建筑方案设计及概念性城市设计国际招标

项目地址

珠海市横琴岛

建设单位

珠海大横琴口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该项目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①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区(22公顷范围)的建筑方案设计(含建筑形态、内部功能总体布置、地下空间等);②横琴口岸地区(66公顷范围)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概念性城市设计。

招标类别

设计

项目类别

房建

资金来源

非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

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入围方式

资格预审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

预算价

416.00万元

报价上限

416.00万元

报价下限

416.00万元

工期要求

40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资格

第(1)项: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申请;

第(2)项:境内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境外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规划、建筑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成员;

第(3)项: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所有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项的资格要求。如果联合体由两家境内单位组成,投标申请人须符合境内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且主体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设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如果联合体由两家境外单位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境外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如果联合体由一家境内单位和一家境外单位组成,境内单位必须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设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境外单位必须满足境外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的属地认定:独立投标申请人以其提供的总部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文件注册地为准;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主体单位提供的总部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文件注册地为准。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

0.00

投标担保方式

投标报名

时间

2012-3-30  8:30:002012-4-9  16:00:00

报名方式

1、窗口报名

2、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3、报名截止前将《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格式三《资格预审调查表》传真并电邮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0086-20-87562532;电邮:idc@wangtat.com.cn

 4、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投标申请书并快递或送达到以下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号光机电中心北院4

招标(预审资格)文件发放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号窗口)

价格:50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4-16  8:30:002012-4-20  16:00:0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秋梅

凌丽

联系电话

13925165156

13431001400

投诉受理

部门

珠海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
网址:http://www.cp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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