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08年12月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交通运输部已于2009年2月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行业评审。受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的委托,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拟进行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填海工程设计招标,本工程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拟建的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位于珠海拱北湾南侧,填海面积约为216.43公顷,是港珠澳大桥重要配套工程之一。
港珠澳大桥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是连接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型跨海通道,是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自香港石散 石湾至珠海、澳门口岸间的跨海桥梁、隧道、人工岛工程;香港口岸、珠澳口岸、以及珠海侧接线。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填海工程(包括人工岛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不含工程地质勘探工作)。
3、投标方式
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形式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对投标人的资质及经验要求如下:
⑴、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⑵、投标人近十年内(1999年5月至今),至少完成两项以上(含两项)单个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含100万平方米)海洋环境下造地及软土地基处理项目的设计工作,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 5月 13日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及能够证明其达到本公告最低经验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凡无法提供经验证明资料或虽提供经验证明资料但未达到最低经验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
招标 人: 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 址: 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9楼
联系 人: 江小姐、高先生
电 话: 020-83732209
传 真: 020-83730867
招标人: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9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