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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中心大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970.01.01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中心大楼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1969-12-31

工程名称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中心大楼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
 陈晓强
 联系电话
 0754-88910188-809
 
工程地点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8178万元,工程造价约7319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40%,自筹60%
 
招标内容
  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勘察、设计。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登记手续方可报名,登记手续详见汕头市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本工程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

2、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须为设计单位)须完成过医院卫生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经验。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7、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8、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须为设计单位)完成过医院卫生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经验的,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


三、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四、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上班时间内)。
 
 
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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