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中第1.7.1条:方案设计费补偿总额50万元,补偿原则如下:
(1)第一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2万元;
(2)第二名、第三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8万元;
(3)第四至八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4.4万元;
现修改为:
1.7.1 方案设计费补偿总额50万元,补偿原则如下:
(1)第一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10万元;
(2)第二名、第三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7.5万元;
(3)第四至八名获得方案补偿费人民币5万元;
其它内容按原公告不变。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15日